董事會

董事會

職稱 姓名 主要學經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長 董定宇 美國史丹佛大學工程博士
加州聖合西州立大學助理教授
總經理
副董事長

蔡輝亮

(宇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清華大學化工碩士
台燿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
董事

李文雄

(宇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淡江大學化學工程系
欣興電子董事
台灣德聯高科(股)公司總經理
台灣電路板協會顧問
董事 謝孟璋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國際事務碩士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董事長
財團法人艾森豪獎金中華民國協會董事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
駿瀚生化(股)公司董事長
台東興業(股)副董事長

 

職稱 姓名 主要學經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獨立董事 沈平 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碩士
世界銀行財務分析師
國際銀公司投資主管
美商摩根史旦利公司執行董事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副總經理
開發國際投資公司總經理
東聯化學(股)公司董事
崑鼎投資控股(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鄭敦謙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MBA

台灣大學商學系學士
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Appier Holdings Inc.董事
大亞電線電纜(股)公司獨立董事
華星光通科技(股)公司董事
公信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UMC Capital Corporation 總經理
聯合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Morgan Stanley Asia Limited執行董事及台灣總經理
Goldman Sachs Asia L.L.C.執行董事

閎鼎資本(股)公司董事長
士鼎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陳希佳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國際商會替代性爭議解決國際中心常設委員會委員
特許仲裁學會(CIArb)臺灣支會會長
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區聯合負責人暨亞太運營委員會委員
亞洲新能源(開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眾才國際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
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委員
再保險與保險亞洲仲裁協會(ARIAS Asia)臺灣分會會長
日本商事仲裁協會(JCAA)諮詢委員會委員
全國律師聯合會ADR委員會主任委員

獨立董事 程守真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
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精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海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董事會職權

  1. 修訂公司章程之擬議,核定重要規程細則。
  2. 分支機構之設置及裁撤。
  3. 年度預算之核可及年度決算之審議,含年度業務計劃之審議與監督執行。
  4.  提出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或增資或減資之議案。公司轉投資其他事業之核可股份之讓受。
  5. 公司簽證會計師之選聘、解聘。
  6. 公司財產或營業之全部或其重要部份之典讓、出售、出租、出質、抵押或為其他方式之處分之提議。
  7. 公司向金融機構或第三人申請融資、保證、承兌及其他任何授信、舉債其金額在貳仟萬元以上之許可,但金額在貳仟萬元以下者,應於事後最近一次董事會提會報備之,唯使用同一目的者,不得拆細逕行支出。
  8. 於核定之預算範圍內,在新台幣伍仟萬元以上或未核准預算範圍內者,壹仟萬元(含)以上之資本支出之核可。但金額在壹仟萬元以下伍佰萬元以上者,應於最近一次董事會提會報備之,唯使用同一目的者,不得拆細逕行支出。
  9. 以公司名義為背書、保證、承兌,金額在壹仟萬元以上之核可。
  10. 一年期以上且金額在新台幣伍仟萬元以上合約之核可。
  11. 公司與關係人(包括關係企業)間重大交易事項之核可。
  12. 公司副總經理級(含)以上之受僱人員之任免。
  13. 專門技術、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取得、轉讓、授與及技術合作契約之核可、修訂及終止。
  14. 其他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所賦與之職權。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董事會成員應具備不同核心能力,輔以不同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有效地承擔其職責,其職責包括建立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監督、任命與指導公司管理階層,強化管理機能,並且負責公司經濟面、社會面及環境面相關整體的營運狀況,致力於利害關係人權益極大化。董事會成員之背景資料、學歷、年齡結構、兼任其它公司職務及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之揭露,皆已公佈於公司年報,並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即時資訊。

 

公司在規劃接班計畫中,接班人除了必需具備卓越的工作能力外,價值觀念要與公司相符,包括誠信正直、勇於承擔責任、創造價值及成就團隊。目前董事共8名(含獨立董事4名),具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營運等所需之專業學識與工作經驗。對於董事會之接班規劃,未來董事會之組成架構及成員經歷背景將參酌延續目前架構,除公司目前各部門高階主管,藉由經營公司的歷練與培養,於專業能力、團隊領導、策略規劃等獲得認同可做為未來董事之人才庫外,公司與學術界及產業界均有密切之產學合作關係,對於依法需具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之獨立董事,國內相關專業人士之供給應不虞匱乏。本公司董事成員除具備專業背景及專業技能外,亦應具備對公司經營規劃及所營事業之專長,為使董事會成員提升專業,不斷精進,同時考慮國際近年對於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等議題之關注與趨勢之重視,在各董事之專業能力以外之範圍,選擇涵蓋與公司產業性質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法務、會計、企業社會責任或內部控制制度、財務報告責任相關課程,每人每年至少安排6 小時以上進修課程,以確保董事會成員具相當程度之產業知識及獲取新知。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強調管理階層除了應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外,必須符合公司核心企業文化及價值觀-承擔責任、創造價值及成就團隊,並配合公司發展策略,藉由工作輪調與外派方式、一對一經驗傳授與輔導、經營會議等,深化對經營理念之認知與培養其經營管理之各項技能,培養多面向能力,以利人才與管理經驗之傳承。管理階層均有部門職掌及職務規劃說明,並設有職務代理人制度,透過實際工作歷練,培養實務經驗、提升管理能力。113年度辦理中高階主管培訓課程2,329.91小時,343人次。

 

 

重要管理階層薪資報酬與ESG相關績效評估

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上高階經理人薪酬與公司經營狀況及治理呈正相關,並分為固定報酬及變動報酬,績效指標包含財務指標、策略指標、永續及內控指標,以及管理指標等,各權重占比及指針項目如下表:

 年度績效評核依上述績效指標核定並連結激勵獎金,影響變動報酬之核配金額。

 

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

本公司定期安排對現任董事、內部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內部人則於上任前安排教育宣導,對新聘任受僱人則由人資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本公司於 113 年 12 月 23 日通知董事 114 年預計董事會召開日期,以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並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本年度於 113 年4月30日及7月31日對現任董事進行相關教育宣導,對內部人及受僱人不定期於營運會議及教育訓練課程中進行宣導,宣導內容包括公司重大資訊之保密與內線交易之防範等。

課程名稱 課程日期 人次 總時數

從ChatGPT看生成式AI的應用與挑戰

113/4/30 25 75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宣導

(誠信經營法規遵行、企業社會責任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母性保護、危害通識、防範內線交易等宣導)

113/7/3 1110 555

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宣導小組訓練

(誠信經營法規遵行、企業社會責任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母性保護、危害通識、防範內線交易等宣導)

113/7/30  39     39

企業誠信政策宣導

(誠信經營法規遵行、企業社會責任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母性保護、危害通識、防範內線交易等宣導)

113/7/30 1110  550 

數位偵探:走向預防性稽核的未來之路

113/7/31 26 78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

董事會績效評估

風險管理程序及113年度之運作情形

113年度企業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