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发行国内第六次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7/31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台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第六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新台币30亿元
5.每张面额:新台币10万元整
6.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之103%发行
7.发行期间:5年
8.发行利率:票面利率为0%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偿还银行借款及充实营运资金
11.承销方式:拟采询价圈购方式办理公开承销
12.公司债受托人:授权董事长依法全权处理之
13.承销或代销机构:凯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亚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16.签证机构:采无实体发行,故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8.卖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9.买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2.其他应叙明事项:
(1)因资本市场筹资环境变化快速,为掌握订定发行条件与实际发行作业时效,本次募集与发行国内第六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发行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期间、发行条件、发行及转换办法之订定及本次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计划项目、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如遇有法令变更,经主管机关修正或因应主客观环境因素需要而需修正或调整时,拟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2)为配合本次募集与发行国内第六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发行作业,拟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一切有关募集与发行国内第六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所需之契约及文件,并代表本公司办理一切相关发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