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陆子公司「台光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投资案

2022/10/28

1.事实发生日:自民国111/10/28至民国111/10/28
2.本次新增(减少)投资方式:
本公司拟以间接转投资之第三地区投资事业「英属维尔京群岛GRAND ZHONGSHAN INCORPORATED」2022年受配大陆地区投资事业「中山台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累积利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转增资
「台光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3.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
4.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公司名称:
台光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5.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收资本额:
新台币2,006,600仟元
6.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本次拟新增资本额:
人民币9.5亿元
7.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主要营业项目:
经营铜箔基板及黏合片等产销业务
8.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意见型态:
无保留意见
9.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权益总额:
人民币2,288,966仟元
10.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金额:
人民币754,084仟元
11.迄目前为止,对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际投资金额:
新台币650,816仟元
12.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13.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
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14.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
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15.处分利益(或损失):
不适用
16.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不适用
17.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不适用
18.经纪人:
不适用
19.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营运之需及整合集团资源
20.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21.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2.董事会通过日期:

23.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24.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
新台币8,648,813仟元
25.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259.79%
8,648,813/3,329,183
26.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
20.75%
8,648,813/41,688,185
27.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
41.29%
8,648,813/20,947,638
28.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
新台币1,710,734仟元
29.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51.39%
1,710,734/3,329,183
30.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
4.10%
1,710,734/41,688,185
31.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
8.17%
1,710,734/20,947,638
32.最近三年度认列投资大陆损益金额:
108年:3,068,740仟元
109年:3,819,054仟元
110年:5,298,85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获利汇回金额:
108年:1,430,538仟元
109年:3,327,861仟元
110年:2,151,776仟元
34.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35.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36.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37.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38.其他叙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