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发行国内第五次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

2021/12/21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0/12/21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台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3.发行总额:预计发行募集总金额上限为新台币3,500,000仟元
4.每张面额:新台币10万元整
5.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之100%~102%发行
6.发行期间:5年
7.发行利率:票面利率为0%
8.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9.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购置不动产、厂房、机器设备、偿还银行借款及充实营运资金
10.承销方式:拟采询价圈购方式办理公开承销
11.公司债受托人:授权董事长依法全权处理之
12.承销或代销机构:授权董事长依法全权处理之
13.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4.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授权董事长依法全权处理之
15.签证机构:采无实体发行,故不适用
16.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
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7.卖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8.买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9.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
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
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1.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原于110年5月28日经董事会决议办理110年度上限1.2亿美金之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拟改以发行国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募集之。
(2)本次发行国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点、发行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期间、发行利率、发行及转换办法之订定与承销方式等,以及本次计画所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计划项目、资金运用计划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暨其他与本次募集与发行国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相关事项,如遇相关法令变更、经主管机关指示修正、或因应主客观环境变化而有调整之必要时,拟授权董事长于上述预计发行总金额上限内视实际情况全权处理之。
(3)为配合本次发行国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相关作业,拟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一切有关前揭发行转换公司债所需之契约及文件,并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发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