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台光电子材料(黄石)有限公司公告以自地委建厂房工程案

2021/05/20

1.契约种类:工程契约

2.事实发生日:110/5/20~110/5/20

3.契约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江苏永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主要内容(含契约总金额、预计参与投入之金额及契约起迄日期)

、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以自地委建厂房,工程价款为人民币2.68亿元 (折合新台币11.59亿元)

依公司建造时程规划发包

5.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结果:属自地委建,故不适用

6.不动产估价师姓名:不适用

7.不动产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8.取得之具体目的:供生产及营运所需

9.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意见:不适用

10.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1.董事会通过日期:不适用

12.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不适用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不适用

16.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17.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18.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19.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20.其他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