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解除经理人竞业禁止之限制

2020/04/30

1.董事会决议日:109/04/30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于明仁副总经理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之董事或经理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经全体出席董事无异议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

于明仁副总经理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台光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周巿镇优比路368号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经营铜箔基板及黏合片等产销业务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为本公司转投资持股99.79%之子公司

11.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