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中山台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背书保证金额达「公开 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

2021/10/27

 

1.事实发生日:110/10/27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台光电子材料(黄石)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同属本公司有控制力之海外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5,320,298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208,185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162,35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2,370,535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903,009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周转需求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567,24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40,335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2)日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8,158,556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3,440,645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18.95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34.45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中山台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背书保证限额为其净值100%
109.12.31净值为NTD5,320,298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