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永續

 

 

為落實台光電子的永續環境承諾,我們持續秉持在綠色營運方面致力於降低碳排放強度、提升能源效率、管理及降低水資源使用、提升回收與再利用機會,以及降低廢棄物使用強度等作為以減少環境衝擊,經由實際行動與措施逐步達成台光電子永續承諾。

 

重大議題

氣候變遷(包含碳排放管理等)、能源管理(包含再生能源使用等)

政策承諾

落實環安衛政策:『遵守法規 控制風險 污染預防 節約減廢 諮詢溝通 持續改善』

因應國際減碳趨勢,以天然氣作為高碳過渡到低碳之能源;設定減碳目標,逐步推進達成

永續指標

2024年評估機制與績效

短中長期目標

減碳目標

l   目標:

彙整歷年碳排資料,建立台光電子2030年減碳目標

l   績效:

已於20254月完成設定集團2030年減碳目標與減碳路徑規劃  ü 達標

l   短期:

1. 2023年為基準年,2025年集團自主減碳達成之減碳比例需逾0.5%

2. 2023年為基準年,2025年集團以使用綠電達成之減碳比例需逾0.5%

l   中長期:

2023年為基準年,於2030年達成減碳30%2050年依政府及國際規範達成淨零碳排

再生能源使用

l   目標:設定2030年綠電減碳目標

l   績效:

1. 已於20254月完成設定集團2030年綠電使用之減碳目標  ü 達標

2. 2024年大陸地區太陽能(光伏)發電量達990.81仟度;黃石廠區首次取得綠證(GEC)600(600仟度);大陸廠區整體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相對前年度增加

l   短期:

1. 2025年完成台灣廠區首次再生能源憑證取得;提升大陸廠區綠電/綠證使用比例

2. 2023年為基準年,2025年集團以使用綠電達成之減碳比例需逾0.5%

l   中長期:

2023年為基準年,於2030年使用綠電達成減碳25%2050年依政府及國際規範達成100%再生能源使用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範疇一及二)

l   目標:

1.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2025年較2022年減少5%

2. 新台幣每百萬營收之溫室氣體排強度2024年較前年度下降

l   績效:

新台幣每百萬營收之溫室氣體排強度2024年較2023年減少29.87%;並較2022年減少27.63%  ü 達標

l   短期:

2023年為基準年,新台幣每百萬營收之溫室氣體排放強度2025年較2023年減少30%

l   中長期:

2023年為基準年,新台幣每百萬營收之溫室氣體排放強度2030年較2023年減少35%

每單位銷售金額的總能源消耗量

l   目標:

每單位銷售金額(新台幣每百萬營收)的總能源消耗量2025年較2022年減少20%

l   績效:

每單位銷售金額的總能源消耗量2024年較2023年減少22.97%;較2022年減少25.80%  ü 達標

l   短期:

2023年為基準年,每單位銷售金額的總能源消耗量2025年較2023年減少24%

l   中長期:

2023年為基準年,每單位銷售金額的總能源消耗量2030年較2023年減少25%

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驗證

l   目標:

維持大陸廠區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有效性

l   績效:

大陸各廠區持續通過ISO 50001驗證/複查  ü 達標

l   短期:

2025年台灣廠區導入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

l   中長期:

各廠區依系統要求逐步提升能源效率

 

重大議題

空氣污染管理/空氣品質、廢棄物管理

政策承諾

落實環安衛政策:『遵守法規 控制風險 污染預防 節約減廢 諮詢溝通 持續改善』

永續指標

2024年評估機制與績效

短中長期目標

空氣污染排放強度

l   目標:

1. 2022年為基準,至2030降至30%

2. 依各地空污法規或管制規範申報或檢驗空氣污染相關數據,整體空污情況應較2022年度改善

l   績效:

新台幣每百萬營收的空氣污染排放量強度2024年較2023年減少33.03%  ü 達標;較2022年減少46.72%  ü 達標

l   短期:

2023年為基準年,2025年空氣污染排放強度較2023年降低35%

l   中長期:

2023年為基準年,2030降至空氣污染排放強度較2023年降低40%

廢棄物回收率

l   目標:

總廢棄物回收率應逾75% (其中一般廢棄物回收率應逾80%;有害事業廢棄物回收率應逾70%)

l   績效:

總廢棄物回收比例2024年達77.21%;一般廢棄物回收率達81.03%;有害事業廢棄物回收率達71.58%   ü 達標

l   短期:

2023年為基準年,2025年總廢棄物回收率應逾78%

l   中長期:

2023年為基準年,2030年總廢棄物回收率應逾80%

總廢棄物產生量強度

l   目標:

2023年為基準年,新台幣每百萬營收的總廢棄物產生量強度2024年應較前年度降低10%

l   績效:

新台幣每百萬營收的總廢棄物產生量強度2024年較2023年下降18.15%  ü 達標

l   短期:

2023年為基準年,新台幣每百萬營收總廢棄物產生量強度2025年較2023年度降低20%以上

l   中長期:

2023年為基準年,至2030年新台幣每百萬營收總廢棄物產生量強度降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