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永续

 

 

為落實台光電子的永續環境承諾,我們持續秉持在綠色營運方面致力於降低碳排放強度、提升能源效率、管理及降低水資源使用、提升回收與再利用機會,以及降低廢棄物使用強度等作為以減少環境衝擊,經由實際行動與措施逐步達成台光電子永續承諾。

 

重大議題

气候变迁(包含碳排放管理等)、能源管理(包含再生能源使用等)

政策承诺

落实环安卫政策:『遵守法规 控制风险 污染预防 节约减废 咨询沟通 持续改善』

因应国际减碳趋势,以天然气作为高碳过渡到低碳之能源;设定减碳目标,逐步推进达成

永续指标

2024年评估机制与绩效

短中长期目标

减碳目标

l   目标:汇整历年碳排资料,建立台光电子2030年减碳目标

l   绩效:

已于20254月完成设定集团2030年减碳目标与减碳路径规划  ü 达标

l   短期:

1. 2023年为基准年,2025年集团自主减碳达成之减碳比例需逾0.5%

2. 2023年为基准年,2025年集团以使用绿电达成之减碳比例需逾0.5%

l   中长期:

2023年为基准年,于2030年达成减碳30%2050年依政府及国际规范达成净零碳排

再生能源使用

l   目标:设定2030年绿电减碳目标

l   绩效:

1. 已于20254月完成设定集团2030年绿电使用之减碳目标  ü 达标

2. 2024年大陆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量达990.81仟度;黄石厂区首次取得绿证(GEC)600(600仟度);大陆厂区整体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相对前年度增加

l   短期:

1. 2025年完成台湾厂区首次再生能源凭证取得;提升大陆厂区绿电/绿证使用比例

2. 2023年为基准年,2025年集团以使用绿电达成之减碳比例需逾0.5%

l   中长期:

2023年为基准年,于2030年使用绿电达成减碳25%2050年依政府及国际规范达成100%再生能源使用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范畴一及二)

l   目标:

1.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2025年较2022年减少5%

2. 新台币每百万营收之温室气体排强度2024年较前年度下降

l   绩效:

新台币每百万营收之温室气体排强度2024年较2023年减少29.87%;并较2022年减少27.63%  ü 达标

l   短期:

2023年为基准年,新台币每百万营收之温室气体排放强度2025年较2023年减少30%

l   中长期:

2023年为基准年,新台币每百万营收之温室气体排放强度2025年较2023年减少30%

每单位销售金额的总能源消耗量

l   目标:

每单位销售金额(新台币每百万营收)的总能源消耗量2025年较2022年减少20%

l   绩效:

每单位销售金额的总能源消耗量2024年较2023年减少22.97%;较2022年减少25.80%

ü 达标

l   短期:

2023年为基准年,每单位销售金额的总能源消耗量2025年较2023年减少24%

l   中长期:

2023年为基准年,每单位销售金额的总能源消耗量2030年较2023年减少25%

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统验证

l   目标:

维持大陆厂区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统有效性

l   绩效:

大陆各厂区持续通过ISO 50001验证/复查  ü 达标

l   短期:

2025年台湾厂区导入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统

l   中长期:

各厂区依系统要求逐步提升能源效率

 

重大議題

空气污染管理/空气品质、废弃物管理

政策承诺

落实环安卫政策:『遵守法规 控制风险 污染预防 节约减废 咨询沟通 持续改善』

永续指标

2024年评估机制与绩效

短中长期目标

空气污染排放强度

l   目标:

1. 2022年为基准,至2030降至30%

2. 依各地空污法规或管制规范申报或检验空气污染相关数据,整体空污情况应较2022年度改善

l   绩效:

新台币每百万营收的空气污染排放量强度2024年较2023年减少33.03%  ü 达标;较2022年减少46.72% ü 达标

l   短期:

2023年为基准年,2025年空气污染排放强度较2023年降低35%

l   中长期:

2023年为基准年,2030降至空气污染排放强度较2023年降低40%

废弃物回收率

l   目标:

总废弃物回收率应逾75% (其中一般废弃物回收率应逾80%;有害事业废弃物回收率应逾70%)

l   绩效:

总废弃物回收比例2024年达77.21%;一般废弃物回收率达81.03%;有害事业废弃物回收率达71.58%   ü 达标

l   短期:

2023年为基准年,2025年总废弃物回收率应逾78%

l   中长期:

2023年为基准年,2030年总废弃物回收率应逾80%

总废弃物产生量强度

l   目标:

2023年为基准年,新台币每百万营收的总废弃物产生量强度2024年应较前年度降低10%

l   绩效:

新台币每百万营收的总废弃物产生量强度2024年较2023年下降18.15%  ü 达标

l   短期:

2023年为基准年,新台币每百万营收总废弃物产生量强度2025年较2023年度降低20%以上

l   中长期:

2023年为基准年,至2030年新台币每百万营收总废弃物产生量强度降低40%